1.填写参展申请表(点击下载)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,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挑选”; 2.在申请展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[30%(订金)或全款]电汇至组委会,余款于2006年8月10前付清; 3.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,以便核查; 4.组委会在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和参展费用[30%(订金)或全款]后,将给参展商邮寄、传真或电子邮件《参展确认书》及《参展手册》,以便申请单位及时的选定并确认展位。
参展申请表(点击下载) 参展商手册(点击下载)